7月30日起 外资可参与我国单晶硅、大硅片等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吴迪 作者:光伏們 2019/7/3 9:33:42 浏览:1769 政策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2019年版投资目录》),自今年7月30日起施行。

 

相较之前,《2019年版投资目录》较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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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光伏领域而言:

 

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发展。其中包括太阳能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300mm以上大硅片的制造;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等方面。

 

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方面,鼓励外商参与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电网等方面的建设和经营。

 

鼓励外资投资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分地区来看,外资可投资江西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市、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宁夏自治区的采用节能低成本工艺的多晶硅、单晶硅生产;新疆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多晶硅生产;黑龙江省的硅基及光伏新材料开发、生产;青海省的光伏农业、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

 

对于《2019年版投资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详细信息可点击链接查看: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第27号令

http://www.ndrc.gov.cn/gzdt/201906/t20190628_940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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