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中指出,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包括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持续推进,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等。
另外《指导意见》中指出,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落实《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启动雅砻江、黄河上游、乌江及红水河等水电规划调整,加快龙头水库建设。安全发展核电,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和核能综合利用等。
《指导意见》还提到,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配合国务院扶贫办做好光伏扶贫“收口”工作,开展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发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
附件: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