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2023年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
责任编辑:王瀚 作者: 2024/1/27 18:41:26 浏览:921 政策

1月26日,金沙县能源局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其中,风电24万千瓦,光伏6万千瓦,由7家企业负责在全县范围内投资开发。

原文如下:

金沙县能源局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能源经济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煤炭产量情况:2023年累计完成煤炭产量2430万吨,同比增长29.09%。

(二)电煤供应量情况:2023年累计供应电煤1568.44万吨,同比增长58.69%。

(三)发电量情况:2023年累计发电量137.4亿度,同比增长9.28%

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度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其中,风电24万千瓦,光伏6万千瓦,由7家企业负责在全县范围内投资开发。金沙县大田白坪风电场、金沙县大田白泥风电场、金沙县新化农业光伏电站、金沙县岩孔街道安河风电场已经开工建设。安洛风电项目因前期测风数据不稳定,需要延长测风时间,核实项目是否具备投资开发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目前正在重新开展测风工作;金沙县大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于6月19日获得省能源局备案批复,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等方案,电网接入审查意见待取得电能质量报告后提交电网公司审查同意后出具意见批复。金沙县岩孔街道永丰风电场项目,于8月21日获得省能源局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三、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民生项目资金支出为0万元,重大资金支出共233.06万元。重大资金支出来源于本年年初预算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支付平安公司技术服务费用183.03万元;二是支付公务车租赁费8.2万元;三是支付金沙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费用14.5万元;四是支付《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费用8万元;五是支付煤矿安全投入专项资金清算和绩效评价服务费用4.9万元;六是支付采购矿用防爆执法终端费用1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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