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隆基股份(601012)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为同心隆基共计70MW光伏发电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2.7亿元。
同心隆基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硅材,持有同心隆基47%股权,宁夏隆基硅材持有其2%股权。
此外,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的议案》,其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计划在江苏泰州海陵区投建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项目资金以自由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计划项目建设期为3年,预计总投资27.86亿元,营运期内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1.91亿元、净利润2.31亿元。
7月1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6亿元,用于投建年产2GW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2GW单晶硅棒、切片项目将投入募集资金共15.6亿元。
隆基股份称,到2014年底,隆基股份已具备3GW单晶硅棒和单晶硅片的生产加工能力。按照公司规划,2017年其单晶硅棒、硅片产能将达到6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