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内蒙古包头生态环境局发布“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公司”)一期高纯晶体硅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文件显示,上述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 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建设工程实施期为24个月(包括前期),其中建设期18个月。
上述项目已取得土默特右旗工信和科技局(项目代码:2409-150221-07-02-152332),该项目实施后,释放产能5000t/a,同时提升产品质量,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该项目本实施后,一期规模扩至年产10.5万吨电子级多晶硅。
建设该项目的原因是为提升新特公司多晶硅产品质量及释放产能。文件中显示,由于目前一期项目的整个系统运行情况,依旧存在影响系统稳定运行的因素,同时也限制了产量和质量的提升。
此外,据悉该项目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冷氢化工艺技术,并进行技术创新,渣浆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