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吉尔吉斯斯坦历史上第一个落地的光伏发电工程,由中国浙水集团与延安久久光电联合投资开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提供全面技术与资源支持。新疆院作为工程设计和实施的主要技术单位,将在该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
吉尔吉斯共和国楚河州州长卡纳特·萨金诺维奇·朱马加济耶夫阁下出席仪式并致辞。他表示:“这一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吉尔吉斯共和国能源转型迈出了坚实步伐,楚河州将成为清洁能源和现代技术发展的示范区域。并且该项目不仅将为地区提供清洁电力,也将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提升与就业增长。楚河州政府将为项目实施提供全力支持!”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陆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指出,楚河州100MW光伏项目是集团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中亚绿色转型的重要落地实践。他表示:“我们将秉持‘中亚有需求、能建有优势、双方有共识、合作有共赢’的理念,与各方紧密协同,将本项目打造为绿色、友好、高效的示范工程。”
浙水集团董事长林道冶在致辞中表示:“该项目不仅是清洁能源项目,更是中吉友好合作的新起点。浙水集团将与各方一道,严格落实投资承诺,保障项目稳步推进,实现互利共赢。”
作为本项目的核心设计与执行单位,新疆院将承担项目的整体工程设计、施工协调及技术实施等关键任务。新疆院长期深耕中亚市场,在吉尔吉斯斯坦已成功执行多个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丰富的海外工程管理经验与本地化技术能力。项目实施团队表示,将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安全、如期交付,为吉尔吉斯共和国绿色发展注入“能建智慧”和“新疆力量”。
据介绍,该项目规划在楚河州境内建设一座交流侧容量为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200公顷,预计安装高效光伏组件约20万块。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吉尔吉斯斯坦清洁能源比重,增强区域能源自主性,并为后续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技术和示范支持。
此次EPC合同签署,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未来,新疆院将继续秉承“赋能绿色发展,共建美好未来”的理念,依托集团优势,团结合作各方,打造中吉绿色能源合作的新标杆。
中国能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陆,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董事长吕泽翔,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副总经理张力,国际集团高级副总裁原莹莉、副总裁辛宗懿,中电工程国际公司执行总经理陈向东,新疆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梅俊,副总经理强琬青,集团相关领导及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中国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