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出台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在210个贫困村建光伏电站
责任编辑:lizhaojing 作者:光伏們 2016/4/5 14:46:54 浏览:1701 政策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出台,规划2016年在全市210个贫困村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站;2016年至2018年,帮助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发电扶贫,确保在20至25年内每年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

 

方案指出,210个贫困村每村利用村部建筑物、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装机规模不少于50千瓦、年发电量不少于6万千瓦时、年发电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小型光伏发电站。2016年至2018年,利用三年时间,帮助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自家屋顶或空闲地安装不少于3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全力支持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鼓励市场主体、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发电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此前,湖北省扶贫办发布湖北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湖北省能源局每年安排一定的光伏电站规模指标支持积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并会同该省物价局制定光伏扶贫上网电价支持政策;电网公司在实施农网改造过程中,要优先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并网服务,对光伏扶贫项目所发电量采取 “全额上网”,按国家规定湖北省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一月一计算,并负责落实省级新能源电价补贴政策。

 

目前,国家规定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为0.98元/千瓦时,省级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0.25元/千瓦时(补贴5年)。据测算,目前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投资约8000元,25年年平均收益约1000元,建设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约2.4万元,25年年均收益约3000元;建设50千瓦小型光伏电站,投资40万元,25年年均收益约5万元。

 

2016年2月17日,荆门新市镇熊滩村50kw光伏电站开工建设,拉开了新市镇61个贫困村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全覆盖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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